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除息基準日等相關事宜
1.董事會、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:110/08/25
2.除權、息類別(請填入「除權」、「除息」或「除權息」):除息
3.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:盈餘分派每壹股配發現金(股利)新台幣11元,現金配發總額新台幣887,796,085元。
4.除權(息)交易日:110/09/10
5.最後過戶日:110/09/13
6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10/09/14
7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10/09/18
8.除權(息)基準日:110/09/18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,請於民國110年9月13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「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」 (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97號B2) ,辦理過戶手續,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0年9月13日 (最後過戶日)郵戳日期為憑。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,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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